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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要极快书阁 > 荒野之际 > 第四章 卷卷莲云追风去,相望相引
 
  荒野场七十一年二月八日,即腊月二十七,天寒,微云。腊梅花,山茶花,各种耐冻的冬草冬木骄傲的生长着。再过两日,便是除夕。

  “边先生,这里的腊月二十八有什么特别的习俗么?说来听听。”北荒一脸期待地说道。

  “嗯?其实在曳水摇的很多地方,有很多节日的习俗是很相似的。就像今日,腊月二十八;当然,也有微小的差异。在这儿,一般每年的这一天都会为新年准备,像贴年画、春联,准备过年要用的食材等等。这些习俗和其他地方什么差异。可除此之外,这一日我们会聚集到城外的骑野地里骑马、射箭等,到了夜晚就会有野地会,人们可以放松的享受一下。”

  “啊,那我们的晚课是停上了么?尚师傅也会去的吧?”北荒惊喜地问道。

  沉默了一小会儿后,边侠际回答道:“这个,还是要看你们师傅,他这个人比较古板,我也不敢确定。他对入学第一年的学生向来是很严格的。”

  二月九日,大雪,鹅毛似的,人们穿上了厚重的衣服;树杈上、屋瓦上都粘着雪,看起来暖和极了。

  这日,郁北荒穿一身暖黄色衣裳,外一件棉质灰黑色斗篷,微卷的蓬松头发。

  不远处正走来一辆马车,车窗正被人掀起;,车将要要停下,就听见有人说话:哎呀,这个妹妹是谁啊?我倒是从未见过呢!”,话音未落,就下来一个姑娘,看她那精致的妆容,柔顺的黑色的长发,穿一身狐皮刺绣的蓝灰色披风,内衬暗红色长裙。

  一阵凉风轻袭,使得北荒不禁打了个寒颤、缩了缩身子,说道:“龙宁公主来的好早,我是郁北荒啊。”

  龙宁随即笑了笑:“呵,我还不知道是你么?只不过你今日与以往不同,从前你都是不爱打扮的,怎么今日的装扮却很好看!”

  龙宁素日里倒很亲切,没有公主架子,做事雷厉风行的,很是果断。

  这一段话倒让北荒觉得羞涩了,她便故作淡定地笑着。

  “对了,怎忘记向你介绍了!这位便荆载途将军之子荆月棘,是…我的多年好友,你一定听说过他的名字吧;荆先生,这位就是曳水摇新人小学徒郁北荒。”龙宁精心介绍道。

  荆月棘是一表人才,长的书生模样,举止投足很是得体。黑袍加身使得他又透出一股子稳重气息。

  他慢慢说道:“溯邻荆氏二子,名辞,字月棘,郁姑娘可唤我月棘。”

  “依我看,还是’荆先生’三字为好。”北荒作揖。

  转身又望见边侠际策马而来,只见他突然拉住缰绳,马儿就停了下来,“你们三人这样谈着,可是忘了骑野地里早就热闹得很了?”

  听到这话,三人便如梦初醒般说了句:“哦,对啊!”

  龙宁和荆月棘再次乘上了马车,北荒马上功夫不到位,于是就被边侠际抱上了他的栗色河曲马。

  骑野地今日也格外的美,地上虽有积雪,可深浅度合适。

  雪季就是这样,明明那么冷漠和忧郁,却总是让人讨厌不得。

  “北荒,你看这骑野地究竟有多大?”

  “左不过方五里、十里的样子,也不会比这还要大了。”

  “呵,你只瞧着东南那座山挡住了去路,北边的小河就是边界,西处的丛林成了尽头?怎么不进一步想想,这些阻碍的后方仍是一样的美景呢!”

  北荒若有所思。

  “骑野地在古时就成名了,是皇家野出时必去的地方。这里总的算来有方二十七里的大小。”

  “哦,原来如此,看来是我功课做的不足。”

  “北荒,看到不远处有一青绿色石头了吧?你骑上我这批栗色的小马,我教你骑马如何?”

  北荒犹豫了片刻,回道:“不可不可,我自己学就好。”

  “快吧,我总会比那些教骑术的师傅要耐心些,而且是无偿的奉献,这些还动摇不了你!”边侠际还未说尽,便纵身跃上马背、手握缰绳,便由不得郁北荒反驳。

  约两三个时辰后,北荒终于得到一个人独自走走的机会了,这都得益于之前自己有过骑术的学习经历,否则,确是不知道什么时刻才能逃出边侠际的魔鬼般训练下。

  走到一处水潭附近,在不远处的小山下隐隐约约有个人影,身穿暗紫色斗篷,那人身后是两个被束着手脚的棕衣蒙面人。

  郁北荒向四周盼顾,即时醒悟,原来她早已走出了非骑野地的外围山地,这里僻静的很,地势复杂,她记得在《国土志》中曾有记载:“至骑野地外,其是山地五里。峰,高耸入云;中又黑崖,崖不见底;谷,流水纵横。”可惜的是,有如此奇观的一片自然竟没有任何属于它的名字。

  那两棕衣蒙面男子就在瞬间死于刀下,是在北荒的意料之内。

  出于好奇心,等那持刀人走后,郁北荒小心翼翼上前;却将见到那两人真面目时,又感到脖子上有一股冷气。于是,她收回伸出的右手,慢慢站起来面向他。

  一张熟悉的面孔映入北荒的大脑,“他,没错,是上次边侠际要我射杀的人!”北荒想道。

  “这位公子不是曳水摇的人吧!公子若是在这儿杀了不明身份的人,可能不会对你、对你们国家有任何好处。

  “这位姑娘怎知我是要杀你?你既以自报来历不明之人,又在此地巧遇我做着暗里之事,你说,我是不是该弄清楚你是什么人呢?”

  “曳水摇水门人士,京都杂役长之女吕长澜,今奉命随母于骑野地。不巧见大人在做密事,是长澜不周全。”郁北荒见状下拜,语气亲和。

  “好!为明身份,只需亮牌。我从不杀百姓,可你是不是百姓呢?正头牌请拿出来。”

  ……

  深夜,骑野地景色异常的美,堆砌的小小篝火如烛焰窜起,人们将火焰围成了圈子。今年的这群阳门子弟,终于等到了上头的命令,在二月九日这天卸掉一身繁杂的工作,自由“懈怠”下来。

  夜深,返程。龙宁与郁北荒两人坐于马车上。路程中,龙宁隐约看到郁北荒颈部左侧有出血刀痕。出口将问时,怎料北荒如先知一般脱口而出:“公主,这就是今儿个骑马时不小心划伤的,我这个人,平常迷路便容易的很,不打紧。”

  “哦?原来是这样,怪不得你回来得如此晚,竟然是迷路了!你这脑子,小时候怎不知道锻炼呢!”

  “公主说的是。”

  转眼间已是二月十一日岁末。举国同庆的喜气日子,各处张灯结彩,其乐融融。《万国定》里明确指出:每逢节,各国门道流通,携正头牌之寻常百姓可于异地往来,称“允守”。年允守为六,自二月十日至十五日。

  这天,正值万人于家为年做准备时,郁北荒却正处于孤身前往异地途中。

  九日于骑野地归后便无缝衔接到另一项工作,她接了荆月棘的指令,将于岁除日到达碧落源国都,寻一位先生钟奔夜。

  “这么叫好?多年好友只是你的,岁除日人人都有。你叫一低等小卒去找你的朋友!唉,也是我资历不够呀……风铃城烟门堂钟离氏夫妇,这钟奔夜住在这?”想着想着,睡意来袭,不一会儿便睡着了,可她还是隐约听到两个马夫在窃窃私语以及马儿的快步声。

  二月十二日元日,这天巳时四刻,北荒等人终于抵达碧落源国都。

  不像曳水摇淡淡的清丽美,碧落源的模样更加俏皮。

  说实在的,碧落源京都不大,远处一观望,只觉得娇小可爱。

  “大伯,请问您知晓烟门堂这个地方吗?主人应该是姓钟离的夫妇。”

  “烟门堂啊,就沿这主街走到半处,折去左路,再往里一走看到牌匾就是了。”

  “好,我记住了,多谢大伯。”

  “不谢,不谢。”

  随大伯的话走着,不久就到了烟门堂。这店堂经营文化生意,字画、书籍、摇风等各色东西应有尽有;又应年景,对联的位置倒极其显著。

  “请问,这有钟离氏夫妇二位么?”

  话音刚落,迎面便走出一位墨绿色长袍男子,人约知命年。

  “这位姑娘,我便是。”

  “哦,钟离先生,晚辈郁北荒系曳水摇而来,寻一位钟奔夜钟先生。钟离先生可认识?”

  “姑娘与钟先生相识?”

  “不。是这样的,晚辈奉曳水摇荆载途之子荆月棘之命,与钟先生有事商议。”

  “荆月棘,钟先生的朋友?”

  “正是。”

  “请进吧,随我来。”

  烟门堂像个储物柜,外表看似小,实际空间足得很。

  亮堂堂的院落,内有大小精致紧凑的四所屋。正北,面向阳光的小屋子显得很有韵味。匾名“袭香阁,是一个小套房的模样。”

  “姑娘,请进。”

  说来也是,钟离先生方才去寻钟奔夜的那一段时间,北荒四处张望着,总觉得这烟门堂似有玄机之处,是个小店,却恐存在着满身秘密。

  不久后,垂帘处走出一个身着汉制水墨留袖衣的黑绳束发男子,约莫在二十五六年岁。虽周身装扮透漏书生的文弱气息,可五官硬朗、步伐矫健,有种特别的魅力。

  “你是荆月棘的使臣?”钟奔夜问道。

  “噢,是。鄙人曳水摇新辈学子郁北荒,奉荆月棘荆先生之令与先生商讨三月九日拂絮篱子坊萍菘谈一事。”同时示其正头牌。

  钟奔夜听后却笑道:“鄙人?你对我自称鄙人,是看我这小白脸的模样,觉得我只不过是个二十出头的小毛孩,也不比你大多少吧?”

  “这……”

  “哈哈,看你一脸疑惑,罢了,不逗你了!你这一个称呼倒也使我开怀不少。咝,辈分这东西很是奇怪,也没个具体划分的。确认一下,姑娘今年多大了?”

  “恰好十九。”

  “哦,那就和我眼观的没差。哦?这样看,我做你叔字辈也不为过。你就唤我钟叔叔可好?”

  这些话差点没把郁北荒怔住,让她反应了好长时间。

  “是……是晚生眼拙、疏忽了。只是,还是唤作钟先生更为贴切。”

  这话对旁人来说没什么幽默感,却教钟奔夜一连笑了好久。

  “好了,随我来。”说着便转身示意郁北荒跟上。

  “这是我平时的书房,我给了一个俗气的名气,叫寄夜斋;再往里,便是我的内室。你坐即可。”

  这寄夜斋自然缺少不得书香气息,可除此外又显得格外清幽,甚至有些“冷”。门窗是茶青色榆木做成,配以各种深黑色装饰品,而这些装饰品大多是古神兽刻物;一座半掩面紫黑色屏风;墨蓝色书柜的藏青布上整齐摆放着书画,桌子上显眼处置着一把粉面尘尾扇和乳白色头小尾大圆面玻璃灯。

  “自从我来了碧落源,就再不曾有机会去拂絮篱子坊了,这些年我曾未打探过它的消息。如今是发生什么事儿了吗?”

  “其中的细节晚辈所知甚少,荆先生要我传些话。他说时间已去许久,相信先生以对过往释然。三月九日,拂絮篱子坊,萍菘谈邀先生为众晚生讲学,切莫迟来。”说罢,又将信件同一包裹呈至桌上。

  好一阵子安静,钟奔夜说道:“别一口晚辈晚生的叫,倒显得生疏的多,你就以’我’或名字自称即可。这事确实在我意料之外,不过我也不是小气之人,就算是,也得装的大度些,让他好生等着。”

  北荒总觉得这些话语莫名其妙,但也时不时地颔首示意。



  这时,寄夜斋那折扇门传来了叩门声:“叮叮咚,叮叮咚。”

  一女子发出清脆温和的说话声:“先生,是小书。”

  “进!”

  只见一席黑衣女子,体态匀称,相貌平平,却是耐看与气质的;一头长发,在头顶束起,用一墨色丝带缠绕,任其飘逸地下垂,再配有副碧青木制冠簪。

  “先生,这是尚棠庭的一副墨宝,请先生鉴赏。这位姑娘是?”

  “在下曳水摇郁北荒。”

  “姑娘是习武之人。”

  “正是。先生,眼下正是年间,我此番来确是有其他事要做,就不再耽误先生的时间了。”

  “也好,小书,你将姑娘送出。”

  钟离书微微点头。

  话说也很是奇怪,这啄铃鸟只产于碧落源,其他国度都不曾见过。北荒在这集市上逛了的有两个个时辰,都未发现这种鸟。

  情急之下,她随便寻得一个人,问道:“公子可知这风铃城何处有卖啄铃鸟的,我找了两个时辰,却都没发现有卖这种鸟的。”

  那人似乎有些惊讶:“姑娘是曳水摇人吧?”

  “是。”

  “这啄铃鸟啊,根本不是什么鸟,它只是一个檀木镜匣,这种镜匣叫做殷蜀匣,只是由于这镜匣表面纹有啄着铃铛的鸟儿,因此在曳水摇,就俗称’啄铃鸟’

  了。姑娘竟不知道?”

  “这,还未曾知晓。”

  “这种镜匣很是名贵,不过这是京都嘛,你再往前走上约一个时辰,就会看到一个牌匾上写有’朝夕一遇’的楼阁,到那儿就能买到。”

  “朝夕一遇,谢公子。”

  朝夕一遇人来人往,很是热闹。朝夕一遇占地很大,楼有二层,一层出售各种名贵商品,二层看样子是住房。其红漆加身,样式别致,整个华丽的很。

  “姑娘,要寻物,还是住店?”

  “店家,你这有没有殷蜀匣?”

  “你这儿可有殷蜀匣?”

  巧的是,一男子几乎和北荒同时询问。

  “这……这种匣子很是名贵,在京城也寻不到第二家有的,可咱们也是罕物稀缺啊!本有两件,不久前刚被一位老妇人取走,如今,也只剩一件了。两位没有先来后到的分别,那你们二人商量商量可好?”

  不料,北荒发现那人竟是二月九日在曳水摇偶遇的男子。

  两人相视而望,一语不发。

  “公子有什么想法?”

  那男子偶然瞥见了北荒脖颈的伤痕,随即回头,说道:“姑娘拿走吧!”话落,那男子转身便走。

  若是发生那日的事,北荒会对这个人非常感兴趣,他有黑紫色将额头遮起的刘海和随意绑起的头发,暗红色束腰服,藏青色对褶外衣,格外特别的是手中攥着的那一把长刀。她觉得这样的打扮有些叛逆、有些潇洒和独特的美。

  随后北荒发现了两个身穿曳水摇军服的人,只不过举止有些仓促,她没来得及将看清两人的脸,便急忙跟了上去。

  走到一个无人小巷子里,听到有打斗声,郁北荒就悄悄进了巷子。原来是这两人和那黑紫发男子在纠缠。

  北荒在远处暗里观察,那两人显然不是男子的对手,来回互搏了一阵子后,北荒出手为二人挡开男子将要落下的刀,却突然发现这两人并非曳水摇人。

  “你们不是曳水摇人!”而后转身想要对男子说些什么。

  不料,那二人恩将仇报,竟举剑要刺杀郁北荒。

  又令北荒感到意外的是,没等自己发应过来,二人已死于男子之手。

  “下回看清楚些!”

  “多谢,你是否早就看出来他们的身份了?”

  “南孤痕的人。狡猾得很。”

  “在下曳水摇新人学子郁北荒。”

  “秋野风。”

  “秋野风?”

  “正是啊,怎么?”

  “只是觉得本人年轻。”

  “呵,跟我来。”

  不久后,秋野风二人来到一家药铺。

  秋野风说道:“多有得罪,本以为你的伤早早就会好,没想到伤口还是深的。这算是当我赔罪。”

  “不打紧。不过有些话我还是要说,虽然你有恩于我,可你我都为各自的黄氏服务,比得公私分明,恩情我私下定还。”

  “以前是,可如今我没有在为谁服务,你不必对我心存芥蒂,现在我只是一闲人罢了。这不算什么恩情,自不用还。”

  “那,这银蜀匣,秋先生要紧么?”

  “你拿去吧!无妨。”

  “多谢,时辰不早了,我该回去了。”

  二人相对行抱拳礼后各自转身离去。这时,天气渐沉,挂在西方的霞云一层紫一层蓝一层黄一层红,像极了一副渐变色的彩画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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